来源:环保监察与法治报道中心·吉林省·郭华 编审:田希元
吉林省镇赉县检察院锚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积极适应轻罪案件在犯罪结构中占比不断上升的新趋势,发挥检察职能,加强轻罪治理司法实践探索。
通过梳理近年来院里的办案情况,该院发现受理的刑事案件轻罪案件占比为85%以上,且大多数为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狩猎、轻伤害、危险驾驶等轻罪案件。针对这一情况,该院认真总结此类案件发生的原因、特点,积极探索具有当地地域特色的“轻罪”治理工作,通过打击、预防、教育、挽救相结合的模式,避免“不刑不罚”现象,起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方面,该院完善轻罪案件繁简分流制度,规定由专人负责案件繁简分流,能够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依法建议集中开庭审理,简化庭审程序,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
同时,该院对被不起诉人综合制定责令具结悔过、训诫等多种类型的非刑罚处置措施,使其真诚认罪、悔罪。面对不同类型的轻微刑事案件,该院用好“不起诉+非刑罚处罚”方法,联合多部门做好不起诉与非刑罚处分措施的衔接工作,对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不诉案件,移送相关线索,制定“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不起诉+生态保护”等多种非刑罚处罚措施。
在李某非法狩猎案中,该院建议林业草原局对被不起诉人李某进行行政处罚,让李某参与当地野生动物保护公益活动,将身份从“狩猎者”转变为“守护者”。在办理的危险驾驶案、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等案件中,该院让被不起诉人参与义务交通协管员、义务护林员工作,通过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方式增强其法治意识,并用自己的事例来教育、警示群众,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此外,该院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听证会,运用公开听证、集中训诫等方式推动全流程、多元化矛盾化解,通过释法说理提升法治教育宣传效果。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总结完善经验,进一步探索轻罪治理现代化的有效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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