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城固县人大主任带队开展《汉中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4-04-07 21:47:31      点击次数: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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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保监察与法治报道·汉中  采编:王志勇  审核:田希元

    

 

     近日,城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肖万朋带队,组织常委会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汉江水质保护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超,县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城固分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莲花污水处理厂、姜子河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建设现场等9个点位,实地察看了城镇污水集中处理、汉江流域生态修复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村改厕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情况,并听取了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听取了县生态环境分局、林业局等4个部门和2个镇(街道)关于贯彻《条例》情况的汇报。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县汉江水质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条例》,县域汉江水质保护持续向好。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把汉江水质保护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不断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等,着力推进汉江流域一级支流溯源排查整治,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探索实施联合执法,切实形成共管共治、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真正实现监管全覆盖,落实无盲区。要敢于动真碰硬、铁腕治污,做到违法行为零容忍,对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人破坏汉江流域水质生态环境的,必须一查到底、一追到底,推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同共进。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大《条例》宣传力度,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条例》进行全方位宣传普及,进一步提高《条例》在社会中的知晓度,增强全社会自觉保护汉江水环境的意识,积极动员全县人民为努力建设环境优美、绿色低碳、宜居宜游的生态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城固新篇章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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